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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12 12:00:00访问量: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申报 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函》(冀人社函〔2020〕25号),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人选推荐名额1名。请各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地区人社局或申报部门人事处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和往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不再推荐,避免重复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1),Word电子版;

(二)《2020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情况一览表》(附件2),PDF电子版;

(三)佐证材料,包括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PDF电子版;

(四)学院出具的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效果评价材料的PDF电子版;

(五)单位审核意见(附件3),PDF电子版。

四、材料审核

申报人提交佐证材料须与原件相符,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由审核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所报材料不属实,将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3月16日上午10点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电子版发至人力资源处赵久林协同办公网,并命名为“XX学院—2020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材料”。

联系人:赵久林  联系电话:13752527269

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2.2020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情况一览表

3.单位审核意见

 

人力资源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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